
证券代码:301186 证券简称:超达装备 公告编号:2025-102
债券代码:123187 债券简称:超达转债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超达转债”当
期转股价格(即 30.98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40.27 元/股);
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南通超
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董
事会有权决定按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
部分未转股的“超达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
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通超
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564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4 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可转债”)469.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46,9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274.71 万元。
主承销商在扣除承销费用 290.00 万元后,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将剩余募集资金
人民币 46,610.00 万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3)00041 号”验
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起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超达转债”,债券代码“123187”。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4
月 11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 年 10
月 11 日起至 2029 年 4 月 3 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33.00 元
/股。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72,758,8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含税);本报告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下一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分配比例将
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
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超达转债”转股价格由 33.00 元/股调
整为 32.6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公司现有总股本 73,257,220 股),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5.6 元 ( 含 税 )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
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动,将按照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
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超达转债”转股价格由 32.60
元/股调整为 32.0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 105.5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73,261,544 股(“公司总
股本”采用公司截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的总股本数量)增加至 74,316,544 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5)。上述授予登记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9 日。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
的有关规定,“超达转债”转股价格由 32.04 元/股调整为 31.81 元/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现有总股本 79,900,992 股),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5.00 元 ( 含 税 )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
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动,将按照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
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超达转债”转股价格由 31.81
元/股调整为 31.3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10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42.20 万股,授予价格(调整后)为 15.45 元/股。公司按有
关规定办理完毕上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8 月 1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
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情况,“超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1.31 元/
股调整为 31.2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64)。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制
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现有总股本 80,372,088 股),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93,022.00
元(含税)。本报告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下一年度。若在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
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超达转债”转股价格由 31.23 元/股调整
为 30.9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超达转债”转股价格为 30.98 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超达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
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 2025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超达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30.98 元/股)的 130%(含 130%)。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在未来触发“超达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
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超达转债”。
三、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将于触
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超达转债”,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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